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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关于节能管理的暂行规定
公示公告 | 2017-6-23 | Views: 3916

为规范员工文明行为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,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倡导节能减排的号召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就细化节能管理措施公布如下,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。

1、空调使用规定:夏季室内温度高于28度时,可以开启空调制冷模式,温度设置不宜低于26度;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5度时,可以开启空调制热模式,但温度设置不宜高于22度。通常情况下,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将门窗处于常开状态,应随手关闭门窗;员工工作时应注意仅开启本区域空调,下班或离开办公室超半小时及以上室,应关闭空调。

2、电脑使用规定:员工应关注办公电脑的用电状况,待机时应关闭显示器或设定15分钟以上关屏待机,长时间不使用时(如外出办事)应将电脑电源关闭,禁止将电脑处于通宵运行状态。

3、其他电器使用规定:下班后,及时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,如打印机、复印机以及饮水机等办公设备,同时关闭排插电源。

4、照明使用规定:员工工作时,应注意仅开启需工作的区域照明;下班、午休或办公室人员外出时,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照明电源;白天应打开窗帘,室内光线够用时,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。

5、会议室使用管理:在没有会议举行的时候,会议室内的照明、空调、投影仪或其他用电设施都不应被使用,会议结束离开时应及时将灯及电器等关闭。

6、人员出入管理:进出大办公区的员工应随身携带门禁卡刷卡进入,空调运行时不可敞开出入口门。

7、公共区域管理:盥洗室、卫生间等公共区要做到人走灯熄。

8、其他规定:除手机充电器外,员工不得将各类生活电器、影响他人办公的电器设备、大功率电器、各类危险品等带至办公场所或在办公场所使用,严禁对公司的任何电源的配置进行擅自改动、私拉乱接等。

本守则于2016年12月1日生效,公司各员工积极响应,自觉遵守;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监督与管理。

 

江苏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
综合办公室

2017.6.2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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